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出招” 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进一步规范

2024-08-04 153 0

  一些头部主播偷税漏税,男运营冒充女主播诱导用户打赏,直播间售假……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偷逃缴纳税款、带货营销不规范等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3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意见》指出,网络直播平台应更好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即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加强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并配合开展执法活动。,  早在2020年8月,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在通报“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展时曾提出,国家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明确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将内容供给导向、打赏金额标准、主播带货资格与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紧密关联,建构激励高质量信息内容供给的直播账号信用评价体系。,  针对此次《意见》再次强调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强调,分级分类管理要从细节上制定政策边界。分类管理有利于直播电商更加专业化,使其在专有领域和竞争对手之间错位竞争,通过细分的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分类管理实际上有利于直播电商行业的长期发展。”,  “所谓分级管理,就类似于建立信用档案,通过对直播电商以往行为的总结和记录,可以对直播电商有一个整体的评价,引导直播电商通过提升品质来服务消费者,而非利用自己流量来误导消费,欺骗消费者,所以分级管理也是为了引导直播电商从走量向提质的方向发展。”盘和林称。,  盘和林还强调,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还要遵循直播电商发展的客观规律,要通过合理方式来推进。例如,哪些违规问题是要禁止主播从业的,而哪些问题应该是小惩大诫,要设定具体执行的边界,若采取一刀切的推进方式,往往很难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