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民发〔2022〕11号,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现就“十四五”期间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民政部门要从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服务对象、考核机制等方面,保持支持、激励、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全面加强巩固拓展社会组织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引导社会组织在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产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增强脱贫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乡村振兴部门一方面,要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将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一体部署;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从实际出发,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社会组织参与特点,出台、优化服务保障举措,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力度。, 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精准对接脱贫地区人民群众帮扶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重心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接续引导社会组织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